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通知,明確自2023年2月16日起,恢復對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這一舉措標志著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在文化演出領域的交流合作將全面重啟,為兩岸三地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據通知,此次恢復受理和審批的范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在內地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審批工作,確保演出活動安全有序。
文旅部強調,恢復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審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兩岸三地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部署,也是推動文化市場復蘇、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文化需求的具體舉措。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演出活動的服務保障和監管工作。
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政策的調整將有利于港澳臺地區演藝人員和團體重返內地舞臺,促進兩岸三地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這也將為內地觀眾帶來更加豐富的文化體驗,進一步推動中華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隨著政策的落地,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優秀的港澳臺文藝演出登陸內地市場,為觀眾呈現多元化的藝術盛宴。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將繼續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為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提供便利,共同推動文化事業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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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10-13 01:38:59